2013年10月2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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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2012年12月,原告刘某在横过西安南二环时被一轿车撞倒在地,伤情严重,致刘某两个九级伤残、三个十级伤残,后刘某将肇事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月16日,碑林法院在辖区西何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邀请社区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余人参与旁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2年12月,被告姚某驾驶轿车沿南二环由东向西行驶至太乙路立交东侧时,因观察不周,将由南向北横过马路的原告刘某撞到在地,致刘某两个九级伤残、三个十级伤残,伤情严重,后被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

  通过审理,法官了解到原告刘某年事已高,伤情较重,家庭负担重,而被告姚某为外来务工人员,收入偏低。

  为确保原告可以尽快拿到赔偿款继续康复治疗,法官对被告及保险公司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其能尽快做出赔偿,为原告及家庭带去希望。

  同时,法官也希望原告能体谅被告身为打工者的处境,心平气和的进行调解,解决问题。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同意庭外继续调解。

  庭审结束后,群众们纷纷表示:此次观摩庭审给大家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律课,既学到了交通事故类案件的法律知识,又切身感受到了庭审全过程,受益匪浅。希望法院今后能更多的开展此类活动,加大对社区群众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共建和谐社区。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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