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李某趁向昔日恋人借钱之机,竟将已嫁与他人并怀孕5个多月的柳英(化名)强行奸淫。9月29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又6个月。
22岁的李某与柳英曾经是一对恋人,因性格不合两人分手,后柳英与另一男子结为夫妻。2013年4月13日下午,李某给柳英打电话提出想借钱,二人约好到延安宝塔区一火车道洞口见面,随后李某将柳英骗到一位朋友的家中喝酒。当柳英提出要回家时,李某不同意,当场在柳英脸上扇了几个巴掌,并抓住柳英的头发、胳膊将其拽至附近后山上进行威胁。
13日晚上23时许,李某将柳英带到市区一招待所房间内,提出要与柳英发生性关系,并胁迫她脱光上衣。柳英告诉李某自己怀孕,而且刚做了手术,不愿意发生性关系。但是李某仍强行对其实施了奸淫行为。趁着李某睡着,柳英逃出后随即与家人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将李某抓获归案。
延安宝塔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胁迫、殴打手段,强奸怀孕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依法应予以惩处。
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雷浩 刘伟 闫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