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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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按摩女与男子通奸,淫秽短信被男子妻子发现,最后法院根据男子手机性爱照和短信内容,判决通奸罪名成立。

  高雄一名柳姓男子和按摩女发生婚外情,并以手机拍摄不雅照片;柳妻原本并不知情,但却在前年意外发现丈夫手机里竟有暧昧短信及照片,因此愤而提告。

  法院审理期间,柳男坦承通奸犯行,因此在比对手机性爱照片,厘清通奸时点后,认定犯行明确,分别判处柳男有期徒刑2个月、按摩女有期徒刑3个月,并得易科罚金。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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