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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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宝鸡讯(记者赵国强)10月21日下午放学,13岁女生晴晴(化名)正走路回家,突然,身后驶来的一辆摩托车将她撞倒,骑摩托的初三男生、15岁的凯凯(化名),也摔落在地。两孩子均未抢救过来。

  给奶奶带的面包压碎在包里

  晴晴今年读初二,家在扶风县法门镇姚家村。晴晴的奶奶王大妈69岁,昨日下午,老人盘坐在炕头泪流满面。她说,21日下午6时许,邻居突然跑来说:“晴晴被摩托撞了。”她当即瘫倒,晴晴姑父赶到事发现场,将晴晴送到医院,但没救过来。

  王大妈紧紧抱着孙女血迹斑斑的小书包,她说,书包是从事故现场带回来的,里面装着被挤压成碎末的面包和一个破损牛奶盒,“学校发的早餐,娃舍不得吃,每次都给我拿回来,没想到这竟然是最后一个面包和牛奶”。

  摩托车是男生父亲的

  晴晴的父亲许师傅说,孩子平常都是晚上7时零5分放学,由于学校离家有3公里,路上车多不安全,他一般都会准时去接。事发当天,学校提前于下午6点25分放学,也未通知家长,孩子便自己步行回家,“每个月交10元的校讯信息费,为啥学校不通知家长?”

  另有多名学生家长表示,事发当天,该校的确提前放学,并未通知家长。昨日下午,黄堆初级中学大门紧闭,校方称“校长不在”拒绝接受采访。扶风县教育局相关领导表示,事情发生在校外,建议通过其他途径了解。扶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说,事发21日下午6时40分,正值放学期间,该中学初三男生凯凯骑着父亲的摩托车,带着一名同龄伙伴,撞倒了前面走着的晴晴,凯凯也摔倒在地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也没抢救过来。凯凯的同伴轻微擦伤。肇事摩托车的所有人是凯凯的父亲史某,该车已经过了检验有效期(2013年9月30日),并且未投保交强险。

  凯凯的伯父史某某表示,事故正在调查,家属不便接受采访。

  律师观点:中国法学会会员、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表示,交通法规规定,未满18周岁,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未成年人如果交通肇事,其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来承担。这起车祸中,因肇事者不幸死亡,受害人一方可与对方父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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