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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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10月25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官员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一案双方达成民事和解,郭玉驰一次性赔偿受害人15万元,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已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状。据了解,大关县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案件的刑事部分。

  8月24日,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将4岁幼女掳至家中实施强奸。9月24日,郭玉驰被大关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昭通市检察院就刑事判决部分以原判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向昭通中院提出抗诉,昭通中院于10月17日发回大关县法院指令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

  云南官员强奸幼女获刑5年 受害人家属称量刑太轻

  9月24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申请检方抗诉,10月8日被答复拒绝。受害人监护人认为法院一审判决量刑太轻,表示不服。她对记者说,事发之后郭玉驰及家属未进行诚恳道歉,也拒绝提出经济赔偿。

  云南官员强奸幼女获刑5年 检方公布抗诉三条理由

  就云南省大关县一官员强奸4岁幼女获刑5年一案,昭通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提出三条抗诉理由。网络在普遍赞许当地尊重法律和民意的同时,也质疑一审是否存在“错判”、“乱判”行为,呼吁调查有无公职人员徇私枉法。

  最高法回应云南官员强奸幼女被判5年有期徒刑案

  最高法刑一庭庭长在回答记者关于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的提问时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的精神损害应该赔偿,但需要证据。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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