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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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导航、手机定位、电子地图查询等信息服务正在迅猛发展,但《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已施行十多年,跟不上生活的需要了。

  如何让测绘成果更好地服务大众?昨日,省法制办、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就《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稿草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有私制导航的企业花钱给车队配置手持GPS,将形势路程记录下来制成‘土导航’,车主花了钱却走不对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国家地理信息测绘局第一测量队高级工程师许成刚在座谈时说,电子地图市场良莠不齐,建议在修订稿草案中加入电子地图的制作规范,并将电子地图制作企业纳入管理范畴,规范电子地图市场。

  修订稿草案中新增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利用非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用于国家机关决策、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可无偿提供。此外,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无偿提供测绘信息,那社会公益性事业该如何界定?由谁界定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副主任焦惊眉建议对无偿提供范围进行详细界定。

  通过以下途径提建议:

  你可以登录省法制办网站,在“立法征求意见”栏目下查看《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稿草案)》。虽然征求意见10月10日已截止,但大家仍可继续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话:(029)87292199

  传真:(029)87294498

  电子邮箱:zhoumujun@163.com 本报记者任娇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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