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10月27日,高陵县姬家乡泾环南路上发生一起因两车刮蹭引发的命案。受害人王某当场被刀割伤左大腿动脉,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持刀行凶嫌疑人张某现场逃逸。
据高陵警方介绍,10月27日中午11时许,高陵县张卜乡居民杨某驾驶一辆银灰色“别克”小轿车,沿姬家乡泾环南路一小巷由北向南行驶。行至泾环南路路口向东左转弯时,与右方同向一行人刘某(女)驾驶的车辆发生刮蹭。随后,与刘某同行的丈夫王某与杨某以及杨某车上的人员发生口角。杨某及副驾驶乘坐人张某下车,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最终,张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王某左大腿动脉划伤,王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太和医院,后转至长庆医院,抢救无效后,医院宣布王某死亡。事发后,张某直接逃离现场,杨某也未报案而驾驶车辆与其他三位乘坐人直接离开事发现场。
案件发生后,高陵县公安局泾河派出所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该局成立了以泾河派出所、刑警三中队的专案组,专门对案件进行全面侦破。泾河派出所所长朱鋆、副所长李小卫、民警祝林,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初步确定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调取该人的户籍信息,通过让受害人的妻子以及周围群众的辨认,最终确定杨某系犯罪嫌疑人。此外,民警王晖、权巍对附近的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摸排,确定了车牌号“陕A7R197”的银灰色别克小轿车为作案车辆。
10月29日凌晨时分,杨某在民警的劝说之下向泾河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向民警交代事发过程另一嫌疑人张某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张某于10月30日下午,到泾河派出所投案自首。10月29日下午,杨某向办案民警指认案件现场。
据了解,事发当日,杨某车上4名乘坐人员分别是副驾驶的张某,以及后排的杨某妻子以及两位朋友,杨某本身打算送妻子及两位朋友回西安某大学,在途经泾环南路时因刮蹭引发血案,留给刘某及被害者其他家属的是一段噩梦的记忆,等待张某与杨某的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泾河派出所现已对杨某、张某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