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05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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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佛山一家娱乐会所的老板叶文杰当街被人猛砍后死亡,警方最终将幕后主谋锁定在叶文杰的情敌区润华身上。案件经禅城区法院、佛山中院、广东省高院三级法院多次审理,历经判定无罪、重审、判刑6年、申诉等过程,最终省高院认定区润华无罪。

  今年45岁的区润华是佛山市南海区华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家境富裕。此案的被害人叶文杰生前曾是佛山城区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员,后辞职经营娱乐会所。

  经省高院最终查明,2006年初,区润华发现妻子李某与被害人叶文杰有婚外情后,将此事告知其胞弟区润文。区润文提议要“教训”叶文杰,区润华表示同意并叮嘱“不要搞出人命”。同年3月初,区润文介绍朱志勤与区润华认识,一起密谋“教训”叶文杰,区润华在一张纸条上写下叶文杰姓名、车牌号码后交给朱志勤。

  同年5月10日凌晨,在朱志勤的指使下,李勇与另一男子持刀在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砍了叶文杰的右腿外侧一刀。事发后,由于妻子责问区润华嘱咐区润文、朱志勤不要再“搞”叶文杰。

  虽然区润文、朱志勤当场表示同意,但此后区润文瞒着区润华仍多次叫朱志勤“教训”叶文杰。同年11月12日凌晨4时许,当叶文杰与朋友消夜后走出粥店,李勇、林涛两人持一把砍刀对着叶文杰的手、脚等部位猛砍,叶文杰经抢救无效死亡。区润文事后付给朱志勤23万元作为报酬。

  此后,区润华被抓获并被控故意伤害罪。2009年1月,禅城区法院一审以“疑罪从无”原则宣判他无罪。不过,经禅城区检察院抗诉后,佛山中院二审改判其有期徒刑6年。此后,区润华两次申诉至省高院,先是发回重审,但维持原判。2011年,省高院最终裁定重审,并于2012年12月18日作出裁定:对叶文杰的第二次伤害行为系区润文、朱志勤等人实施的,认定区润华参与该次犯罪行为缺乏事实依据,证据不足,依法应予纠正,终审判决区润华无罪。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区润华以重审无罪赔偿为由,向佛山中院申请国家赔偿。该院近日就此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区润华的国家赔偿金为2012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182.35元乘以其被限制人身自由1187天,即21.6万余元,而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人民币6.5万元,共计赔偿人民币28万余元,并以口头方式向其赔礼道歉。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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