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张红娟)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监督工作,预防、协调处理各类校园安全事故,日前,渭南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下发通知,要求月底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要设立安全监督员1名。
每个学校、幼儿园1个监督员
记者昨日获悉,《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幼儿园设立安全监督员的通知》中提到,安全监督员须是50周岁以下、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强、有一定的学校安全工作实践经验,能有效的指导、协调和处置学校安全事故的在编男教师。
“重在发挥监督作用。”11月7日,渭南市教育局安稳科工作人员介绍,安全监督员不仅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还负责督促学校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协助做好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多项工作。
这在渭南是第一次实施,通知要求11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及监督员名单上报。据了解,目前渭南市有小学1175所、初中300所、高中68所、职业高中64所,幼儿园1037所。原则上,每个学校、幼儿园均要设立安全监督员1名。
“有的学校还存在特殊情况。”该工作人员介绍,渭南市临渭区、各县市区边远乡村学校,多地存在学校学生人数少,仅有几名甚至1名教师任教的情况,安全监督员的设立,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学生安全又多了一重保障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东风街派出所一民警表示,民警时常会进入校园,以案例说法的形式,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学生家长刘先生最近一直在学校、医院之间奔波,他13岁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曾在学校被几个年龄稍大的学生打伤。在他看来,各学校设立安全监督员,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李女士等多位学生家长也希望能够尽快落实。
东风大街的西安路小学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王五社,昨日获悉学校将设立安全监督员后,连称“好事情”。“有的安全制度制定很及时,却落实不到位。”王五社说,每个学校设立1名安全监督员,不仅可以加强预防、协调处理各类安全事件,还可以督促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学生的安全又多了一重保障。
王五社同时表示,校园安全包括文明出行、法制宣传、安全教育等多方面,重在日常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即使学校有了安全监督员,校方也绝不能仅依靠个人的力量,而要将安全教育等工作落实到每个教职工身上,同时协同家长,做好校园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