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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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

  记者发现一街之隔还有液化气堆放点

  据附近居民王先生介绍,发生爆炸的液化气店在此经营约有1年,租用了永丰商住城停车棚旁约20平米的简易房,内部有液化气罐装设备,但并没有严密的防护措施。

  在这家店罐装液化气的过程中,时常能闻见异味。而这位老板在街道对面还有一个经营液化气的门面。

  随后在王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距爆炸现场仅有一街之隔、云南妇产医院后面的昆明鹏鄂液化气经营公司,下方则是一家废品收购站,而旁边的商铺此时则是大门紧闭。据邻居陈先生介绍,这家商户经营已经多年,长期以来,这家商铺的门头均是挂在隔壁废品回收店门上,但却在旁边商铺经营液化气,以此躲避有关部门查处。

  记者观察发现,在昆明鹏鄂液化气经营公司附近,大大小小印刷厂约有4家,还有数家经营蜡烛纸钱的店铺。据陈先生介绍,上午爆炸发生后,曾看见店内有一名员工从现场跑出,头发、手臂、腿部均被烧伤。随后这家店再也没有开门营业,而目前这家液化气经营公司内还堆放着数十个大大小小的液化气罐。

  不少液化气站都开设在居民区附近

  据长期经营液化气的徐先生介绍,一般说来,没有通煤气的小区、家属院和城中村,附近都会有换气站。但这种换气站一般没有手续,这主要不是因为经营者不想办理,而是如果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投资巨大,就算开了,也可能被相关部门找到问题。“如果自行找地点,消防都不会给办,不管到哪个部门都没人给你办手续,因为液化气这行,本来就是危险品。任何部门都不想,也不敢承担这样的责任。”徐先生说。

  “液化气说危险也危险,说不危险也不危险,平时多留个心,不泄漏就不会发生恶性后果。”徐先生介绍,事实上,居民点附近设置的液化气换气站都无法按照规定建设,因为生活的需要,附近很少能找到符合条件的地点,而管理部门也很少来查,所以现在昆明换气站的经营成了谁都可以抱着侥幸心理做的行业。

  事发后记者走访了昆明多个经营液化气的商铺,这些商铺几乎都开设在居民区附近。

  经营液化气换气站须经多部门审批

  据了解,液化气属于高危物品,它的存放和运输有相当严格的要求,存放或者运输不当泄漏的话,很容易引起中毒和爆炸。而液化气换气经营也属于特殊行业,它的管理和经营有着很严格的要求。

  据昆明市安监局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液化石油气换瓶站,主要负责在小范围区域收集置换家用、工商业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需要经过住建局、质监局、安监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的审批才能经营。按照要求,想要建设一个液化气换瓶站,得先向公安消防、质监部门申请《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在得到这两个证后,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三证齐全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据了解,昨日发生爆炸的液化石油气换瓶站,并不具有以上相关资质。

  通报

  非法充装液化气酿惨剧事故造成2死2伤

  昨日15时,西山区委区政府宣传部长吴毅刚在马家营居委会三楼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11月21日,昆明永丰路一居民楼院内发生爆燃。爆燃导致现场2人死亡2人受伤,停放于院内的五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西山区委、市区公安局、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赶到现场,开展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经初步调查,事发地点位于永丰路商住城居民楼院内,昨日上午11时41分,3名男子到该处对液化气进行充气,在充气过程中,导致摆放于现场的液化气瓶发生爆炸。

  目前现场明火已经被扑灭,事故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昨晚,西山区委宣传部第二次对该事件作出通报:经查明,“11.21”液化气爆燃事故系个人租用永丰商住城院坝内一废弃单车棚进行“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销售”的液化气罐充装点,在充装液化气过程中导致爆燃,造成2人当场死亡(死者均为男性,其中一人为徐某、男、39岁,四川省人,为该液化气罐充装点经营者;另一人为汪某、男、30岁,系徐某表弟,为非法充装点雇佣工人),2名伤者现已被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现场秩序已恢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外吴毅刚表示,这起事故中的伤者治疗费将由街道办事处垫付。

  通报后,多家媒体均向宣传部长吴毅刚提问,例如死伤者情况、这家液化气店是否具有资质,现场有无安全设施等多个问题,均只得到“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的回答。

  据了解,今年9月初,昆明市政府联动住建、商务、安监、消防等9个部门,曾开展过燃气火患整治行动,但依旧发生了这起悲剧。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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