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5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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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11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周姓男子搭公车时用外套作为掩护,在外套下手淫,不时露出私处让邻座的女乘客看。法院审理时,他向法官辩称“胯下痒”,“不能因为我抓得比较久,就说我在手淫。”还质疑女乘客诬告他。法官认为,女乘客和他素不相识,不可能设词诬告,将他依公然猥亵罪判刑六月定谳,得易科罚金。

  去年十月,周男和被害女乘客自新北板桥公车站搭上环状线公车,女乘客坐进左侧紧邻安全门双人座的靠窗位置,周男随她在旁入座。

  当公车驶进新庄,周男将外套覆盖在大腿上,开始在外套内把玩自己的生殖器,故意不时“开个小缝”,让邻座女乘客看见自己的私处。女乘客不动声色打算拿出手机搜证,周见状,一度暂停手淫,女乘客收起手机后,周又继续手淫,女乘客忍无可忍,离座请司机协助报警。

  法院审理时,周男辩称他因胯下痒,才隔着裤子抓痒,“不能因我抓得比较久,就说我在手淫。”他还当庭质疑女乘客可能遇到感情问题,想获得赔偿,才诬告他。

  法官审理认为,女乘客和周男素不相识,案发后也从未向被告索赔,倒是周男不知自重,在公车上公然猥亵,造成见闻者反感,犯后又不实指控受害人,没有悔悟。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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