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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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劲松表示,有很多房地产公司都在境外注册,“假如说以后它把资产都转移了,公司名存实亡,成了一个空壳公司,这种情况下,不管它账面上欠缴多少土地增值税,国家其实都无从征缴。”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官员表示,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将对一些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恶意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业界回应

  任志强发微博称不存在逃税

  京华时报记者昨天分别致电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中提及的多家“欠税”房企,截至发稿未获正面回应。昨晚,在报道中被指“欠税”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通过个人微博连发数条帖子做出回应,称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他还直指“愚蠢无知”。

  “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按项目进度和完成的条件进行最终结算的纳税方式。政府的预缴正是无偿提前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纳税方式。”任志强说,企业在项目预缴土增税时就必须预提应缴未缴的土增税成本并列入公布的科目中说明这些应缴未缴的税项,但在未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可以不缴,并不违背税法,也非拖欠。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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