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到底能为流动人口提供哪些方便呢?
居住证分为一年期和三年期,实行一人一证。根据《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享受以下服务:
(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六)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七)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八)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
和监护人一起住的未成年人
流动人员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给予发放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一)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
(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
办理时需要啥资料
身份证和租房合同不能少
居住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居住证的受理、发放、管理等工作。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可以委托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发放居住证。
流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到社区的警务工作室申请登记。
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陕西省居住证》。根据《陕西省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还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明)原件(包括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和复印件;
(三)现在住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