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浙江律师吴有水以公民身份,向全国31省份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由此引发了一场质疑巨额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据)和用途去向的舆论风暴。
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
11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通告,要求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7省人口计生委限期向吴有水公开该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信息。
这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主管部门首次对社会抚养费应否公开、应如何公开等问题,作出明确表态。
然而至今,尚无一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支出情况。多数部门给出的不公开理由是,“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征收,上缴县级国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收入和支出不挂钩。因此,省级部门不掌握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实际开支情况”。
吴有水认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混乱,“相信省级计生委、财政厅确实不掌握该省的社会抚养费收支明细,但这也恰恰说明他们的失职,巨额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一直失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