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左一)和张某被刑拘本报记者赵彬摄
因吸毒、抢劫被判刑,今年6月才被放出来,为了让他“改邪归正”,父母买了辆摩托车让他跑“摩的”,但这一次,他却再次辜负了父母的一片苦心。
6小时连发4起“摩抢”案
11月12日下午5时25分至晚11时许,新城辖区内三个派出所管辖地段内,连续发生4起利用摩托车实施抢劫的案子,被抢对象全是单身女性。
公安新城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苏哲说,通过分析,全市近半年的“摩抢”案件中,有8起与这4起“摩抢”案作案手法相似。
“通过监控视频辨别,疑犯为两名年约30岁的男子,作案时骑一辆红色摩托车。”苏哲说,两人作案的地点多在地铁口、公交车站等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段,作案时间多为下午5时到晚10时,两人分工明确,一人驾车,一人实施抢劫,采取背后偷袭的方式,先控制抢劫对象再趁机抢包。
随后,警方通过监控录像,截取了嫌犯的面部画面,一场搜索抓捕行动开始了。
疑犯给手机缴费暴露行踪
11月12日的4起“摩抢”案,有一起发生在咸宁东路民乐医院附近,在该地段一巷道内,有一台监控摄像头,拍下了当晚11时许嫌疑摩托车停留的画面。这条巷道里,还有光大银行的ATM机以及一家利安电超市。
“在抢劫过程中,没有人员受伤,嫌疑人不可能去医院。但他们在此处停留,很有可能是在ATM机取钱,或者是在利安电超市缴纳话费。”苏哲说,民警前往案发地段的利安电超市及光大银行调查,获取了两个可疑的手机号码。
最终,通过这两个手机号码,11月26日下午5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当晚8时许,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某,及为这两人销赃的赵某落网。“据嫌疑人交代,当晚他们在案发地不远处停留,是给两部手机号交话费。”苏哲说。
自定目标每次至少成功三起
“他们给自己定下规矩,只要当天实施抢劫,至少要成功作案三起。”苏哲说,2006年,李某因吸毒、抢劫被判刑,今年六月才刑满出狱。出狱后,为了让他安稳过日子,父母筹了3000余元,给他买了一辆红色踏板摩托。
“父母想让他跑‘摩的’,谁知他没有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反而利用这辆摩托再次抢劫。”苏哲说,11月26日抓捕时,李某的母亲哭着恳求民警:“能不能缓几天再抓,他爸明天要(11月27日)做胃癌手术,我怕他知道了受不了。”
昨日,李某低着头说:“现在非常后悔,不该再走老路,我觉得最对不起我爸。”目前,李某、张某及赵某已被刑拘。
据警方核查,9月下旬至11月26日,李某与张某共实施抢劫案18起,目前警方仅找到6名受害人。凡在9月下旬至11月26日期间被“摩抢”的市民,可与公安新城分局取得联系。电话:029-83285030,联系人:严警官。
本报记者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