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根据《决定》,1978年以来制定的94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472件予以废止,266件宣布失效,208件继续有效,其中26件将作出修改。
根据中央办公厅的要求,这次集中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底以来的文件,第二阶段是清理1949年至1978年的文件。这次省委发布《决定》,标志着我省党内法规制度集中清理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省委要求,凡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再以这些文件作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依据,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存档和查档利用工作。对继续有效的文件,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实施后的评估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加强执行的督促检查。对需作修改的文件,省委办公厅要在省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中作出安排,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套文件的修改准备工作。(记者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