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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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指路是丁树林经常做的事,他说人多的时候问路的人都能排成队 本报记者董国梁摄

  救过跳桥老人、抓过小偷、帮助过走失儿童、多次给灾区捐款……如今,穿着一身群防制服的丁树林,几乎每天都在做着好事。

  “穿上这一身制服,感觉全身充满了正义感”

  51岁的丁树林是西安西三路社区居民。现在,他是公安站前分局东广场派出所的群防队员,每天主要在火车站广场巡逻。

  “网上订的火车票在哪取?”“游5路公交车在哪儿坐?”每天,身穿群防制服、手拿警棍的丁树林巡逻时,总是不断有人咨询他各种问题,他都能答上来。看见有人兜售假发票的,他也会走上前厉声劝离,“穿上这一身制服,感觉全身充满了正义感。”

  他也有一段不愿提及的过去:1982年,当时20岁的他骑车回家,在路上跟一个人撞了,两人打了起来。

  “那时年轻,脑子一热,就拿起路边摊一个水果刀,砍了对方的头。”丁树林说,因为这事自己被劳教了10个月。

  “我在劳教所想了很多,想着以后就算每天只挣一两块钱,也不能再犯法了。”丁树林说,他在劳教所哭过很多次,“失去自由的感觉太可怕了。”

  因为被劳教的经历,丁树林找不到工作。

  走投无路,他找到了当时辖区的青年教育办公室,获得一个临时摊位,卖起了水果、蔬菜。

  后来,他还在火车上帮过厨、给单位看过大门、开“摩的”拉过客,一直很漂泊。后来,社区给他申请了低保。

  2007年初,社区工作人员得知,东广场派出所群防队员公益性岗位正在招人,就电话问他想不想去。当时他正给一个餐馆帮厨,每月能挣600多元,低保还有200多元,而群防队员当时每月工资只有760元,但他欣然答应,并主动退了低保。

  “虽然钱不多,但这个工作充满了正义感。”丁树林说。

  努力做一个好人,也是想证明“我身上也有闪光点”

  在西三路社区,工作人员拿出4本“好人好事汇编”,其中2/3记录的都是丁树林做过的好事。

  “他做过的好事数都数不清。”社区专职副书记刘宏说,每次遇到地震、旱灾,丁树林都是第一个来社区捐款的,有时捐50元,有时捐一两百元,但他现在每月工资只有1100元,每月租房还要花600多元,日子很拮据,所以社区劝他别捐了,但他却坚持要捐。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社会和社区帮了我,我现在就是想用行动回报社会。也让两个儿子能学我,做一个善良的人。”丁树林说,自己曾被劳教过,总觉得是人生中一个“污点”,所以,他现在努力做一个好人,也是想证明“我身上也有闪光点”。

  社区记者卢红曼付启梦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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