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下月起按月划付
为方便借款人及时扣划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一项便民新举措,自明年1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优化调整为按月划付,即由原来的每年1月、7月两次集中划付,改为按月划付,划付金额为上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偿还额(不含提前还款额),若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上月实际偿还额(不含提前还款额)的,则按账户余额划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3日(节假日顺延),按借款人上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偿还额(不含提前还款额),将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借款人的联名卡中。
为了方便缴存职工更加详细了解这一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 《住房公积金委托支取划付业务问答》,市民可前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