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前排队存款,看到前面的人忘了拔卡,53岁的马某非但没“友情提示”,反而从这张被遗忘的银行卡中取走5000元现金。当时马某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盗窃。
11月29日下午5时许,市民杜先生到西安市东新街一工商银行网点取钱。
“通过ATM机取完钱后,杜先生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背对ATM机,清点取出的现金。”公安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民警董磊介绍,清点的过程中,杜先生突然想起,自己忘记将银行卡从ATM机内取出来了。
就在杜先生转身,打算从ATM机内取走银行卡时,一名陌生男子将银行卡递给了他。“杜先生没有怀疑,也没有现场立即查询银行卡上有没有少钱。”董磊说,直到12月2日上午,杜先生到工商银行查询其银行卡的流水账单时才发现,11月29日其在ATM机上操作交易完成后不到两分钟,银行卡上有5000元现金被人取走。
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现金被盗,杜先生立即向公安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报警。通过摸排走访,调取银行监控及ATM机电子账单,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马某。12月11日下午2时许,在莲湖区北院门附近,涉嫌盗窃的马某被警方抓获。
据马某供述,他今年53岁,河南太康县人,在西安做小生意。11月29日下午5时许,他在银行ATM机前排队存钱时,杜先生刚好排在他的前面,杜先生取完钱在一旁数钱时,他发现杜先生忘记从ATM机内取走银行卡,便趁机从该卡内取了5000元现金。将银行卡还给杜先生后,他将这5000元现金,及自身携带的现金共计11800元一起存入了自己的银行卡内。
目前,马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新城分局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提示,通过ATM机存取款完毕时,切记取走ATM机内的银行卡,以免自身财产受到损失。同时,民警也告诫那些心怀侥幸的人,从他人银行卡内盗窃现金或刷卡消费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记者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