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18日电(记者张和平)18日,温州市有关方面通报,经初步调查,17日发生的1人自焚事件,系辞职引发劳资纠纷所致。
17日上午10时05分,温州市行政中心3号门门口有1人自焚,保安人员和民警立即予以制止并送医院抢救。经医院初诊,伤者烧伤面积50%左右,暂无生命危险。
经警方初步调查,该自焚人员姓石,男性,汉族,34岁,系瓯海区宏印包装有限公司工人。石某与其女友刘某均为2013年7月入职宏印包装,用工合同签到2014年1月底。12月15日,两人因刘某奶奶生病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结算尚未发放的1个半月工资。公司方面表示,若两人同时走了生产线要停下来影响生产,临时辞职也违反用工合同规定,同意先让一人辞职并结算工资,另一人待到农历年底再准予辞职。但两人均未同意,由此引发纠纷。
事件发生后,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救治伤员、安抚家属等工作。目前,医院正在全力实施救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