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32岁的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民警带走3天后 ,家属接到警方通知,“于钢峰于2011年10月26日凌晨突发急病,口吐白沫死亡。”这件被媒体称为“呕吐死”的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今天获悉,3名民警近日被河南项城市法院判决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均被免于刑事处罚。
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到达郸城县汽车站时,几名项城市公安局的民警将其带走。法院认为,三名民警对嫌疑人超时传唤,滥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 。但考虑到3人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