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署原副专员艾山江·尕依提担任库尔勒市市长期间,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干部人事调动、房地产开发等审批和管理权力,与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及不法企业主相互勾结,形成攫取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链条,受贿人民币860.93万元、美元6.20万元、港币8万元,接受礼金24万元,非法占有、买卖国有农用土地100.30亩,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自2004年至2011年,岳普湖县时任县委书记王湫斌,前后两任县长吾拉木江·阿不都肉苏力和艾山江·艾合买提,无视经济工作纪律,通过虚列支出、套取专项资金、截留财政收入等手段,将申请的中央和自治区农林水牧等项目结余资金及应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累计3232.63万元转入账外账户管理,设立“小金库”,不仅严重触犯了党纪,而且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并且在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专项治理部署,三令五申严禁设立“小金库”之后,仍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整治,属于典型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甚至错误地认为,“拖一拖”就会过去,最终3名主要领导分别受到了纪律的处分。
除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作风亲民的监督、推进惠民政策的落实以外,今年新疆纪检监察机关还开展专项整治,深化纠风治乱,严肃查处环境污染、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28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