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 死人后才知是有毒化学品
圆通速递负责处理此事的周姓负责人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湖北当地圆通公司接收快件时,客户告知快递物品是氯乙腈,工作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上查询后发现其不是危险化学品,所以就将该快件发出。
“发生中毒事故后才了解到是有毒的氟乙酸甲酯。”该负责人说,如果知道是危险品,他们是不会承运的。
记者继续问,对于危险品圆通方面是如何鉴定的?该负责人说,“具体怎么做我也不清楚,我们会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调查有结果后会和公众说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北京市原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春龙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我们生活节奏加快,快递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目前快递法规的不完善、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酿成了这起悲剧,快递行业应该有所警醒。
陈春龙说,仅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湖北方面的发件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负主体刑事责任,而潍坊的快递公司则负连带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春龙说,可以看出,快递部门没有把好关,导致收到快递的客户中毒。
陈春龙认为,追究责任是一方面,还是希望通过这件事情提高社会的法律防范意识、反恐意识、社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也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法规教育、提高责任心。
陈春龙提醒,收到邮件的普通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警惕,发现可疑邮件应及时排除,并与公安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