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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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的生活,我省将提高对他们的补贴标准。近日,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补充通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凡具有陕西省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生活困难

  的残疾儿童,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享受下一年度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为当年9月30日前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按人均每月100元各负担50%。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30日,全省已经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有2万余人。 本报记者李治燕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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