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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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警20多次警方均未立案

  “每次有人骚扰,我都报警了。”郭师傅说,当地警方前几次也赶到了,“每次来拍个照就走了,说取证难,可我提供监控录像了啊!”今年7月6日,强拆开始前,他曾向当地110和派出所报警达20余次,要求立案并提供保护,但房屋还是被拆了,很多东西被埋在废墟里。昨日,郭师傅提供的通话记录显示,事发当天他确实报了20多次警,但他并未提供强拆时的监控视频。

  “房屋拆完了,我去找镇政府,没人承认参与打砸、强拆,都把事往外推,那我的房哪去了?”郭师傅提出质疑。

  对此,镇党委和镇政府要求郭师傅出具一份损失清单。经过统计,郭师傅出具了一份4页共138项的“被坏物品清单”,其中包括文物、现金、生活用品等。“我认为强拆肯定和镇政府有关系,要不他们也不会提出给我赔偿损失。”郭师傅说。

  但对于郭师傅的说法,华州镇党委副书记吕鹏并不认同:“政府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才提出赔偿,但他清单上列的春秋时期的铜镜、元末明初的瓷器,这个哪有价?因此到现在都没有谈妥赔偿事宜。”

  居民诉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由于被拆房产是郭师傅母亲李女士的,所以赔偿事宜都是和李女士在谈。除78万余元拆迁补偿款外,我们还把拆迁期间损失的房租费、过渡费等一并计算,最后补偿85万余元,李女士也表示同意。”吕鹏说。

  对此,郭师傅予以否认,他说吕鹏每次来找母亲谈赔偿,他都在旁边,母亲从来没有答应过。

  赔偿事宜迟迟未能谈拢,郭师傅于今年9月将华县公安局起诉至华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赔偿损失。9月30日,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作出“口头通知原告不予立案”的决定。之后,郭师傅又上诉至渭南市中院。近日,渭南市中院作出行政裁定书,“郭某等诉华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华县法院收到起诉后,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定本案由潼关县法院管辖。目前,潼关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目前,郭师傅家旧址上已建起一栋二层小楼。

  昨日,正在楼内办公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是华县郑桓公陵园修缮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他们此前委托华县及华州镇政府进行拆迁工作,并已将980万拆迁费转入华县财政局拆迁专项账户中。“这户人家没拆时,我们一直在别处办公。他们拆迁后,我们才在这里盖的办公楼。”一名工作人员说。

  华县公安局称未收到应诉通知

  昨日下午,华县公安局副局长、城关派出所前所长杨平表示,政府拆迁事宜,公安机关基本都不会介入。“除非当事人受到了骚扰,出于安全考虑我们才会出警。”杨平说,在郭师傅家一带开始拆迁后,城关派出所多次接到郭师傅的报案,称有不明身份的人员对他家进行破坏。在派出所的建议下,郭师傅在自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但摄像头安装的位置并不理想,而且过来骚扰的人都戴着帽子、头套等物品,警方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线索,故无法立案。”

  “他可能是嫌派出所民警出警太慢,所以才告的公安局。”杨平透露,此前他和领导聊天时,已得知郭师傅起诉华县公安局一事。对此,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雷有才表示,目前局里还没收到法院相关通知,“我们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话,肯定会配合法院工作,派人去应诉”。本报记者宁军孙昊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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