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是位盲人,使用手机时需要安装一个盲人软件,于是,她把自己新买的手机快递给城东一个朋友,让朋友帮忙安装软件。谁知在寄送途中,快件丢失了。张女士说,她买手机花了1450元,而快递公司只答应赔500元,她觉得很不公平。
张女士在西安市三桥阿房四路一家盲人按摩店打工,去年12月,她花费1450元给自己买了部手机,由于自己是盲人,需要安装盲人软件,她不会装,需要城东一位朋友帮忙。“我行动不方便,我朋友建议,让我发同城快递,第二天就能到。”张女士说。
2013年12月11日,张女士通过中通快递把手机寄出去,可直到12月13日朋友还未收到。“我打电话到中通快递查询,工作人员说,快件找不到了,丢失了。”张女士说,从发现手机丢失到现在,她一直为赔偿的问题和中通快递交涉,但至今也没结果,“他们说让我提供手机的发票,可是我当时把发票放在手机盒子里,一起寄出了,无法提供,他们就以此为由,不愿按手机价格赔偿。”
昨日,记者和中通快递一直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张女士快递手机时,没有保价,她说自己的手机价值1450元,却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按公司规定,这样的情况最多只能赔偿500元。
陕西智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小冬表示,针对这件事情,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寄件方的确应该提供有效的价值证明,给赔偿提供依据。 (记者毛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