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9号,西安莲湖警方一小时破获故意伤害致死案,而事情的起因竟然是女人间发生了口角矛盾,她们的男朋友在试图解决此事时激化了矛盾,最终斗殴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再一次用血的教训告诫大家,冲动是魔鬼,遇事需冷静。
2013年12月9号晚上11点,土门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在团结南路一公交站台处有三名男子斗殴,当民警感到现场时,两人浑身血迹,身负重伤,而另外一人不知所踪。随后120急救车将两名受害人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其中重伤男子叶某因抢救无效身亡,齐某身重6刀,性命无碍。
西安公安莲湖分局土门派出所民警周绍龙:“询问过受害人齐某之后,我们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家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一处民房租住着呢。(我们)奔赴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住处,在他的住处发现,因为捅伤人的过程中,自己的手也负伤了,正在对自己的手进行包扎,我们在现场将其抓获。”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自己的女朋友和齐某的女朋友是同事关系,在工作中产生了矛盾,为此齐某多次找到刘某解决此事未果。在2013年12月9号晚11点,齐某和朋友叶某在西安市莲湖区团结南路公交站牌处,再次找到刘某。谈话中发生口角,在齐某和叶某殴打刘某过程中,刘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二人捅伤后逃跑。
犯罪嫌疑人刘某:“就是个冲动吧。”
记者:“那当时?”
犯罪嫌疑人刘某:“当时他们先打我的。”
记者:“他们为什么打你?”
犯罪嫌疑人刘某:“就是我撞了他(齐某)女朋友一下,第二天晚上就过来找我,打我。”
犯罪嫌疑人刘某:“他(齐某)在(11月)7号晚上来找过我,恐吓过我,到(11月)9号他直接叫个人,过来打我。”
记者:“那你为啥要带刀?”
犯罪嫌疑人刘某:“他恐吓我的语言挺厉害的,说再有那事,说的挺严重的那种。”
记者:“你是害怕,用这个刀防备吗?”
犯罪嫌疑人刘某:“是。”
西安公安莲湖分局土门派出所民警周绍龙:“通过此案警示大家,遇到事情之后,希望大家理性的思考一下,或者是报警,由我们警方处理,以免像此案过程中,造成三个家庭的支离破碎,尤其是快到年关了,这种事情发生的比较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