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保
报销比例最高达85%
今年1月开始,辽宁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启动。省内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年内单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方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将不设病种限制、不设地域限制、不设报销上限,居民参保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徐凤翔表示,沈阳按照辽宁省的规定,也将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这个政策可以进一步完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重特大病症保障水平。沈阳市城镇居民大病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年度累计负担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6万元以上及超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后的费用按50%-85%的比例由大病保险支付。与省人社厅确定的平均报销比例50%—70%之间相比,沈阳市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5%,参保者更加受益。
据了解,截至2013年末,沈阳城镇职工参保357.84万人,城镇居民参保122.89万人;合计480.73万人,参保率超过95%,较上年新增31.54万人。职工医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住院(二级医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为81.88%;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为76.2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为减轻患者负担,今年沈阳还将落实国家、省医改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适当增加门诊规定病种的种类、提高居民门诊规定病种的支付标准,进一步减轻慢性病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负担。
去年招录977名公务员
岗位竞争比达54:1
2013年沈阳面向社会招录977名公务员(党群系统208人、政府系统472人、公安系统297人),共有36992名人员报考(不含公安系统),平均竞争比达到54:1(不含公安系统),为历年招考竞争最激烈的一次。沈北新区作为辽宁省唯一的一个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的试点区,共聘任4人。2013年下半年,公务员遴选工作在沈阳市直机关中广泛开展,遴选92人,人数和规模都较前一年增加近一倍。徐凤翔表示,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招录计划目前还没出台,沈阳也正在收集各单位需求信息。一旦计划制定完毕,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