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野物,赵某、何某两人分头包抄射击,赵某手起枪落,才发现“野物”竟是何某。扔下猎枪,赵某开始了13年的逃亡生涯。然而最终,他还是被城固警方抓获。
2000年12月25日晚7时许,城固人赵某和同村村民何某,各自携带猎枪一同外出打猎。当晚11时许,两人在双溪镇一座山上,发现类似香獐的野物出现。两人商量后,赵某从左、何某从右包抄准备射杀。昨日,城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介绍,据赵某交代,当时,他和何某分开约十分钟,他发现“野物”在自己右前方四五十米出现,遂扣动扳机将“野物”击倒。看“野物”中枪倒下,赵某迅速前往查看,却发现击中的竟是何某。赵某迅速将受重伤的何某及各自的猎枪背着下山,但途中何某死亡。看到闯下大祸,赵某把何某的尸体及猎枪丢弃在路边的大石头下,逃离现场,途中又将自己的猎枪和血衣抛入湑水河中。
赵某一逃就是13年。直到去年12月26日,警方掌握到赵某在渭南出现的线索,在渭南警方协助下,城固警方将赵某在渭南抓获。
据城固警方介绍,当年经尸检,何某系枪击致大脑组织严重损伤而死亡。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已被刑拘。(记者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