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海边赏夜景,却遇三名男子持刀抢劫。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其中一劫匪竟是月薪上万元、职位相当于公司副总的高层。
昨日,记者从泉州晋江市公安局获悉,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当事人冯某回忆,去年11月28日晚上,他开车和女友沈某到晋江市深沪镇海边,并停车在路边欣赏夜景。当晚23时许,一辆摩托车突然停在他们的车旁,从车上下来的三名男子将车辆围住,其中一名男子敲了敲冯某驾驶座的车窗。当冯某摇下车窗后,一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手机和钱拿出来”,冯某没有想到竟碰上了抢匪,不得不将身上的一部手机、4000元现金以及女友身上的一条金项链交给抢匪。待三名男子骑车离开后,冯某便赶紧打电话报警。
根据冯某供述,三名男子年龄均在20岁到30岁之间,同骑一辆黑色太子摩托车,外地口音。骑车男子体型较胖,头发偏长,脸比较大;另一名男子手拿砍刀,体型偏瘦,身高约有1.72米;第三名男子中等身材。
经过调查,民警于1月9日发现落脚在石狮市宝盖镇一工厂的三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日中午12时许实施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2岁,安徽省人)、李某(男,18岁,重庆籍人)。抓捕当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范某未在工厂。
经过进一步规劝,昨天下午1时许,犯罪嫌疑人范某(男,23岁,重庆籍人)向晋江警方投案自首。
令人意外的是,犯罪嫌疑人范某一个月的工资有1万多元,职务更是相当于公司副总,工资最低的李某一个月也有2000多元,而他们抢得的手机不过1700元。既然并非因为财物,那么三人是出于什么动机持刀抢劫的呢?
随后,据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案发当晚,三人在工厂附近喝酒聚餐后,李某因为没有手机,便提议一起去抢一部手机来用。借着酒意,三人特意回到工厂骑了摩托车,李某还带了一把砍刀。三人合骑一辆摩托车闲逛到深沪镇时发现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抢得的手机由李某使用,现金被三人分掉了,而金项链则在逃跑中丢失。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