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出台。
《方案》要求各县区建成覆盖本行政区域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一旦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重度污染日标准,且当气象局与环保局联合发布未来空气质量预报为五级(保持霾橙色预警以上等级)时,各县区政府应自行启动空气重度污染日应急响应。当较大区域内2个以上县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严重污染日标准,且气象局与环保局联合发布未来空气质量预报为五级时,市政府可以启动市级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
当出现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时,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确保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高效运转;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车辆使用,每天安排不少于30%的车辆停止外出公务;燃煤发电企业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等。(记者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