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昨日发布。文件确定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004年起至今,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11年聚焦三农问题。
农村改革的重头 还在土地制度
文件规定正式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离”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允许农村集体
经营建设用地入市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慎重稳妥推进
“宅基地流转”
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具体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缩小征地范围
确保农民长期受益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改变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
鼓励流转
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