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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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山东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低于全国平均涨幅0.4个百分点。

  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表示,价格不仅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也是重要的利益调节杠杆,物价工作一头连着改革、发展,一头连着民生、民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

  近年来,省物价局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树立“阳光物价、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采取了一系列暖民心、谋民利、惠民生的价格政策措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3年,省物价局牢牢把握价格总水平这个经济领域的“上限”,积极实施促生产、保供应、畅流通、强监管等各项调控措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低于全国平均涨幅0.4个百分点,为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创造了有利条件。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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