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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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煤炉子加温楼板面时不慎,造成在建楼房大面积起火,工地一名施工工人被行政拘留10天。

  1月3日晚,雁塔区咸宁东路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该建筑为居民住宅楼,起火点位于第30层,火灾烧毁施工用的“多层板”和方木,过火面积达800㎡。

  事后,雁塔消防大队对火灾原因展开调查,经查系施工工人李某用煤炉给楼板面加热时,不慎引燃楼周围防护网所致。李某对此供认不讳。日前,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作出处罚决定,李某因违反《消防法》过失造成火灾,被行政拘留10日。(记者杨德合通讯员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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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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