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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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7日、20日,本报连续报道了部分农贸市场销售的腐竹检出吊白块等问题。报道引起了省食药监局、西安市食安委的高度重视。截至1月23日,发现并查扣问题腐竹约466公斤。

  报道刊发后,1月21日,省食药监局办公室要求西安市食药监局立即进行查处,规范腐竹生产经营行为。随即,西安市食安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腐竹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有效清查,重拳打击违法行为。西安市质监局开展对腐竹生产企业以及分装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原辅料采购验证以及进货查验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截至目前,重点检查了腐竹生产企业、小作坊56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8份。

  同时,西安市工商局逐一对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截至1月23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864户次,发现并查扣问题腐竹187袋、约466公斤。

  问题腐竹清单

  “伟伟”牌腐竹18袋、计52公斤

  “根住”牌腐竹17袋、计49公斤

  “金星”牌腐竹8袋、计25公斤

  “888”牌、“年新”牌和“海洋”牌腐竹100袋,计300公斤

  “轩豪”牌腐竹4袋,超出有效期腐竹40袋,共计40公斤

  去年陕西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159起

  本报讯(记者周金柱通讯员张伟峰)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2013年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食药领域突出问题,在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累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159件。

  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39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522人,捣毁“黑作坊、黑窝点、黑工厂、黑市场”2308个;37家保健食品企业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立案查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458件;严肃查处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115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注销了99家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书,对22个违法广告产品采取了暂停销售措施。

  化工原料制假鱼翅

  还加甲醛和明胶

  生产豆芽,违法添加“无根素”“无根豆芽生长剂”、“极品亮白快速王”等大量的违禁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用化工原料生产加工人工鱼翅,添加了“甲醛”、“工业明胶”……昨日,省食药监局公布2013年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药品案例

  制售假保健食品案值近1亿

  2013年4月,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门,联手破获卢氏兄弟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案,此案涉及陕西、江西、河南、北京、湖北、新疆等10省(区、市),共破获案件27起,打掉涉案团伙1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捣毁制售窝点26处,查获百余种假冒保健食品等共计500余万粒(剂),缴获制假设备11台,涉案价值近1亿元。

  经查,从2010年开始,卢某和弟弟开始制售假冒伪劣保健品。其售假窝点设在西安,为逃避打击,制假窝点设在江西九江市,造假原料全部从河南购进。该团伙大量伪造授权合同书,冒用权利人厂家品牌、批准文号、厂名、厂址、营养成分等相关信息。

  经检验,在现已查明的百余种假冒保健食品中,“蝮蛇十八味TM普尔胶囊(康糖平)”和“衍宗牌保元胶囊(保元益肾)”,非法大量添加格列苯脲、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等化学药物成分;格列苯脲,又称“优降糖”,是一种用于轻、中度II型糖尿病的西药,长期大量服用会造成低血糖,还会对肝、肾等器官造成损伤,甚至导致死亡。

  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查处生产假药窝点逮捕8人

  根据群众举报,2013年3月1日上午,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工商、斜口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辖区内岳沟村违法生产假药窝点进行了现场查处。

  经查,该窝点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负责人孟某,同案人员共7人。现场查封标示为“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渴降糖胶囊”国药准字Z63020217,成品333盒(批号20121210),半成品15800板;标示为“宁夏龙凤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渴降糖胶囊”国药准字Z20013020,半成品286袋,无生产批号;标示为“贵州恒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痹痛宁胶囊”国药准字Z20054248,99板,生产批号20120522。其他无标识胶囊15400板,合计18.48万粒;无标识散胶囊54万粒;空心胶囊442万粒;发酵虫草粉225公斤;其他灌装用粉末1050公斤;废料56袋;部分包装袋、盒、包;制假设备9台,简易操作台4个。涉案药品共计250万元以上。

  公安部门成立了由经侦、食品药监、工商等组成的三十人专案组,历经7个月侦察,涉及14个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逮捕8人,起诉9人,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生产假药通过互联网销售

  2013年3月20日,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查处一起生产假药并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通过快递销售假药案件,涉案货值139.98万元(不包括682张快递药品货值)。

  经查,自2008年10月22日以来,王某租用某医院业务用房,设立癫痫室,私自聘请医生和护士,以祖传秘方为幌子,开展癫痫病医疗活动,从重庆籍男子雍开友处购进中药散剂,分别依次加入了“丙戊酸钠、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化学药品,制成“癫痫1号、癫痫2号、癫痫3号、癫痫4号”后给患者使用。

  同时,王某将从外地购进的医痫丸,加入酒精后给患者用于泡脚治疗疾病。王某还利用互联网、电话等形式宣传推广治疗效果并邮寄药品。在现场发现特快专递单据682张(涉及重庆、湖北、浙江、广东、四川、黑龙江、山东等省),印章一枚(后证实是其私自刻制的医院公章)、中药散剂分装袋、药桶、药铛等加工药品工具,医痫丸498盒、镇痫片481盒,无包装镇痫片805板,标示分别为“1”、“2”、“3”、“4”号中药散剂528袋,中药散剂一桶重量为1100克,现场查获药品总货值285066.50元;自2009年1月至2013年2月王某违法生产经营药品总货值1399761.90元。

  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王某被移送公安机关。

  食品案例

  生产销售毒豆芽10万公斤

  2013年7月30日,白水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联合执法对该县文昌阁西村王某某、李家卓村皎某某开办的豆芽加工店进行检查,发现两加工点涉嫌违法添加,现场查获无根素469支,生产原料绿豆、黄豆9000公斤。抽样豆芽经检测为无根素添加严重超标。经调查,两年时间,两窝点共生产、销售毒豆芽10万公斤左右,非法获利12万元左右。

  2013年12月,白水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用化工原料生产人工鱼翅

  2013年5月,渭南市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临渭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丰原镇胜利村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明察暗访,经过近1个半月的摸排,发现崔某某、惠某某、黄某某等24人以化工原料生产加工人工鱼翅,检出国家明令禁止向食品中添加的“甲醛”、“工业明胶”等化工产品,累计生产假鱼翅12.5吨、货值10万余元。根据《食品安全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4名嫌疑人被刑拘。

  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临渭分局捣毁了生产加工厂房,追缴假鱼翅1.8吨,并进行了销毁。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逮捕其中7名涉案人员,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移送临渭区人民法院审判。

  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获刑

  2013年6月初,汉中市西乡县食安办会同西乡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在辖区开展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摸排工作中,发现何某某、李某某、张某某、魏某某、徐某某、田某某在豆芽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嫌非法添加,对生产加工现场突击检查中,现场查获“无根素”白色塑料针剂、“无根豆芽生长剂”、“保鲜粉”、“极品亮白快速王”等大量的违禁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经调查和检验检测,发现何某某等人生产的豆芽中添加了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两种有毒有害物质。

  2013年12月,西乡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李某某、魏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徐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田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本报记者周金柱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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