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陈思存)只因同事过生日贪杯,27岁的刘某将要在看守所内度过新年。1月25日晚11时许,刘某酒后驾车,未料途中有特警夜查,他便冲关以逃避检查,不想还未进家门便被警方抓获。
据刘某供述,事发当晚,单位同事过生日,他便喝了几瓶啤酒。因喝酒地离家不到两公里,他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想碰到警察夜查。对于冲关一事,刘某称,因知道自己喝酒了,想到逮住不是扣分罚款就能了事,所以就冲了过去,可就在冲卡的一瞬间他也后悔了,但为时已晚。
昨日上午10时,提起当日的情景,又想到马上要过年了,自己孩子才5个月大,除夕夜却不能和家人度过,刘某感到非常懊悔。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副队长汪龙表示,当晚刘某被带到医院抽血化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33.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依照危险驾驶罪,刘某将面临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5000元以下罚金、吊销驾驶证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