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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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大病保险报销可用发票复印件

  西安市于2013年6月1日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医改办获悉,今年居民报销大病保险费用时,持相关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即可。

  今年大病保险的报销时限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本报销时限一致,即上年度报销截止时限延长到3月31日。

  原始票据不够怎么办

  根据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方案,凡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均纳入大病保险统筹,大病保险补偿按照自然年度运行。

  西安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过程中发现,一些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之后,同时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条件。

  “如此一来就出现了医院出具的原始票据不够用情况。”该负责人说,为解决这一实际问题,相关部门已于2013年12月20日联合发文,明确“由收存原始票据的机构为患者出具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一办理机构应予以确认并及时办理”。

  在同时享受不同部门的保险报销政策时,流程为:先受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再受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后受理民政医疗救助。

  10种情况大病保险不保

  门诊和急诊门诊。

  未经医保部门批准,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住院除外)。

  生育、计划生育及因工(公)负伤类医疗。

  在零售药店购药。

  使用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范围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明确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

  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过城镇基本医保保险限价规定两倍以上部分。

  超过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

  对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范围中明确不予支付的项目。

  除上述以外的病情,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本报记者付亚娟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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