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上午9时许,在碑林区人民法院,龚发有拿到被拖欠4年的工资12231元,心情很激动本报记者张杰摄
“这下,娃上学、老人看病都有钱了!”昨日,从法官手里接过四年前被欠的1.2万余元后,旬阳县的龚发有边数边高兴地说。
2009年7月,龚发有和23名工友到西安东大街一工程工地干活,工程发包方是西安玉兴建筑有限公司,承包方是西安群健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2月,因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纠纷,24人没能领到工资。后法院判决发包方、承包方连带给付24名工人劳务费147651元。
碑林区法院院长杨克胜介绍,今年1月,工人们向碑林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说,2014年1月24日,从发包方西安玉兴建筑有限公司执行到工人的全部工钱。
昨日上午,碑林区法院现场兑现了8名工人的工资,其他不能领款的工人则通过转账形式发放。
记者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