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邹某说至今都不敢回想事故发生时的情景 本报记者 张喆 摄
“我就是那个将男孩撞死的公交车司机,负疚感快把我淹没了,不投案我也非常痛苦。”昨日上午,在逃逸了4天之后,46岁的302路公交车司机邹某,在女友陪同下向警方投案。
“不投案我也非常痛苦”
2月9日下午5时许,西安市沣渭新区斗门街办普渡村村口,一辆302路公交车在超车时将一名过马路的11岁男孩撞倒碾压,致使孩子当场死亡(本报10日A5版、11日A6版、13日A9版报道)。事发后,302路公交车司机邹某逃离现场。在事发后2日内,警方通过多种途径试图联系邹某,均没有结果。与此同时,邹某所在的西安市公交一公司和家属也一直寻找其无果。
12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确认邹某的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并对其通缉。
在逃逸4天之后,昨日上午10时许,46岁的邹某向警方投案。
邹某居住在千户村附近,投案前,他在家附近找到了女友,然后在女友陪同下一起前往附近的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我就是那个将男孩撞死的公交车司机,负疚感快把我淹没了,不投案我也非常痛苦。”据邹某交代,此前,他曾在派出所门口徘徊过多次都没有进去,“我是缺乏那最重要的一点勇气。”
与此同时,邹某的外甥女也向公安长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秦力群告知了邹某的动向。
看到孩子奄奄一息就跑开了
在接受民警讯问时,邹某忍不住抹起眼泪。
“事发的太突然了,我没有看见那个孩子,”邹某说,小孩被撞倒后,他还停车去看了看孩子,发现孩子已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后,他担心挨打就跑开了。他没有拿身份证,身上仅有十几元钱,慌乱中还将手机丢了,“我一直胡乱走着,晚上留宿在网吧和医院等比较暖和的地方。”
邹某有女友但还没有结婚,家里有70多岁的父母,他说事发后想回家看看父母和女友,但由于害怕一直不敢回去,“我非常后悔,对不起那名小孩和他的家人,想对他们说声‘抱歉’。”在投案前,他嘱托女友要好好照顾他的父母。
邹某说,他有15年的驾龄,此前和其他司机一起去处理过车祸,“车祸现场的惨状让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至今还印在我脑海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多年后,我竟然成为类似惨剧的肇事者。”
投案是否是自首,还需认定
公安长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秦力群说,警方将先以涉嫌肇事逃逸对邹某进行刑拘,相关鉴定结论出来后,此案将马上进入司法程序,“其投案的行为是否是自首,还需要进一步的认定。”同时提醒驾驶员朋友: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案,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配合民警处理事故。
昨日下午,车祸身亡孩子的父亲吴智华得知邹某已投案了,这个来自陕南山区的男子失声痛哭。他觉得,悲剧已发生了,嫌疑人归案也算是对死去孩子的一个交代。记者卿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