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者母亲:不打算去“小三”家闹
前日,记者找到了小桃的联系方式,接电话的是她的母亲肖女士(化名)。她说,离婚时她没有选择对簿公堂,因为前夫说“如果你选择打官司,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肖女士无奈地说:“不打算去她(室友)老家闹,也不赞成(女儿)去网络上曝光。 ”
“那个姑娘是典型的南方女孩,矮矮瘦瘦的。直到有人告诉我时,我还不敢相信是真的。”肖女士说,小桃的父亲今年50岁,两年前小桃在大学就读期间出了点意外,为了更好地照顾女儿,他逼着她辞掉原本的管理岗位工作,专门到珠海给女儿陪读。这几年,她在珠海边打短工边照顾女儿。
她说女儿的室友李某因和女儿很要好,常来她们在珠海的住处做客。直到去年年中,小桃的父亲突然决绝地提出要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她得到了一套房子和不多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