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网友“郭述良”多次通过微博实名举报眉山仁寿县养路段陈大为,以112000元的租金,打包租下7间公家铺面40年的经营使用权。租下铺面以后,他将铺面对外出租,铺面租金价格从2000元/年涨到6000元。对此律师认为,陈大伟的行为存在以公济私之嫌。
近日,网友郭述良通过微博实名举报称,10年前,眉山仁寿县养路段党组书记陈大为,以每间400元/年的价格,打包租下该养路段位于北斗镇的7间铺面,租期从2005年—2044年,时间长达40年。2005年至2011年间,每间铺面的对外租金为2000元至4000元不等。现在,每间铺面年租金已涨至8500元,一年牟利近6万元。“低价租公家房,一签就是40年。高价转租,租金装自己腰包。”郭述良说。
对此,四川中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建军质疑说,陈大为与仁寿县养路段签订的40年租赁期限,已严重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其行为存在以公济私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