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宁军通讯员焦毅)自称曾在超市买到“问题”鸡腿使自己拉肚子,36岁的蓝田男子惠某在“讨说法”时谎称在超市里放了炸弹,导致千余顾客被紧急疏散。日前,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惠某被雁塔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6月10日上午近11时,高新区某超市经理张某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他说在我们店里放了一颗炸弹,要把我们店里的所有人炸死,店烧掉。”经理问其原因,男子称因为店里卖假货,在反复说要炸店后,男子挂了电话。超市赶紧报警,疏散了正在购物的顾客。经过三小时排查,西安市公安局、公安高新分局民警并未发现异常,解除警情。后经过警方调查,36岁的蓝田县男子惠某有重大嫌疑。6月18日,惠某被抓获。
据惠某供述,电话确实是他打的。“因为在超市买的鸡腿有问题,把我吃得拉肚子”,他称买鸡腿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案发前几天,他在该超市买东西时,看见公示栏有超市经理电话,就随手记在了购物小票上。
6月10日,他拨通了经理电话,“对方说可以去质量部门做鉴定”,惠某感觉是推诿,就称在超市里放了炸弹。挂断电话后,惠某将使用的在南郊买的黑卡扔进便池冲掉。超市经理说,因为这个电话,超市关闭3小时,损失约20万元。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惠某因对超市不满,故意凭空捏造称放置炸弹的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日前,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惠某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判处其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