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记者 李卓洋)没有任何相关业务资质,却谎称是劳务输出公司的经理,公开发布介绍赴新加坡务工的信息,以收取劳务费接连行骗20余万元。昨日,灞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虚假劳务公司向新加坡输出劳务人员的诈骗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李昂(化名)在未取得境外劳务输出经营资质,也没有能力安排他人出国务工的情况下,制作了“陕西景程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和“新加坡创业电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授权书等虚假资料,并用花言巧语欺骗左莹(化名)投资了1万元资金后,李昂在长乐东路租赁了一间门面房,当作“公司”的办公地点。同年6月,李昂指使左莹等人使用假名字,在办公地点负责接待、咨询和收费工作,另一名“工作人员”刘峰假冒面试官,对前来应聘的人员进行面试。
至2012年9月,李昂以给新加坡创业电子公司招聘出国务工人员收取劳务费为由,共骗取刘某等7人劳务费、保证金、担保金等共计219000元。在这期间,虽然左莹和刘峰得知李昂用假的劳务公司进行骗钱,仍然参与其中。李昂将骗来的赃款分给左莹、刘峰一部分当作提成,其余全部挥霍一空。同年10月,当刘某等人到李昂的办公地点去签订劳务合同时,发现办公室已经人去楼空,才知道上当受骗。刘某等人报警后,公安人员将3名被告人相继抓获。
灞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昂、左莹和刘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现金共计21.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昨日,灞桥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三年八个月、三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