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5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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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3时45分,售楼部的一名工作人员给魏女士退了5000元的定金 本报记者 赵彬 摄

  买房是大事,经过反复挑选,2月中旬,魏女士最终在西安城西三桥街道办北沙口村附近,选了名为紫境城的楼盘购置了房产,这是一个已封顶的在建楼盘。看房第二天,她交纳了10000元的“认购定金”。可随后,魏女士家人认为售楼方的手续不全,风险太大,反对购房。5天后,魏女士去售楼部要求退钱时,遭遇一波三折。

  消费者 “只隔5天交的定金就没了”

  此前,魏女士在周边看了很多项目,“这个项目是我在网上看到的宣传,2月16日又去了现场查看。是现房,价钱便宜,3516元/平方米。考虑到以后家庭成员还会增加,就想买一套115平方米的户型。2月17日就给开发商交了10000元的认购定金。”而随后,魏女士家人觉得该项目手续不全,而且短时间内也无法凑齐19.5万元的首付款,“5天后,我到售楼部说明情况,希望能给我退还10000元的定金,他们说不能退。”魏女士说,自己在土门附近一家超市打工,每个月工资只有2000元左右,这10000元对她非常重要,“只隔了5天时间,交的定金就没了,我很难接受,希望开发商能退还给我。”

  工作人员:尽最大可能挽回客户损失

  在《紫境城认购书》上记者看到,魏女士选择的是一套面积为115.87平方米的户型,打折销售后总价为395000元,在认购书中还有一条“认购定金10000元(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时,交纳首期楼款,此定金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首期楼款195000元,在2014年2月28日之前付清(已扣除定金)。”这份认购书还约定:“买方同意在签订本认购书时,按本认购书的约定付足定金,买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交付房款,买方签订之认购书后定金不予退还。”

  魏女士多次与工作人员协商,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房产公司领导同意后,退还她5000元。昨日下午3时许,该公司工作人员给魏女士退还了5000元,并收回认购书。

  “虽然退了5000元,还有5000元没退,这也是我两个月的收入啊。”魏女士希望开发商能尽最大可能再让她的损失减少一些。

  昨日下午在紫境城售楼部,该售楼部一名工作人员说,魏女士当时签订的认购书上明确了交纳的定金不能退还,“我们销售人员也无权给她退还。考虑到她的情况,我们会与领导协商,尽最大可能挽回她的损失。”

  律师:开发商手续不全,定(订)金都应退

  据了解,西安不少楼盘在销售时,都会要求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订金”,这些钱将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冲抵房款。西安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消费者而言,如果在售楼盘手续合法齐全,那么交纳的定金或订金是否退还,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在售楼盘手续不全,若消费者要求退还,那么,这部分定金或订金应全额返还给消费者。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6月第五版对“定金”和“订金”解释:订金:见“预付款”。预付款:订购商品等预付的款项。也叫订金;定金: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数量的款项。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和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注:这时“定金”有了明确的法律含义)。

  西安房地产律师网刘瑞娟律师说,在购房中,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适用《定金法则》,违约一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合同有效时才能适用法则;订金则无强制约束力,适用互相返还的原则。”她表示,房产销售必须是五证齐全才可以销售,没有合法的销售手续或手续不全,合同即视为无效合同,过错方在开发商,因此无论收取的是“定金”还是“订金”,消费者都有权利要求全部退还。 本报记者景冀

  知道一下

  “定金”和“订金”啥区别?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语言学研究员孙立新对“定金”和“订金”两个词做了简洁明了的区分:“定金”的“定”有确定的意思,是指确定之后不能再发生变化的。“订金”的“订”包含有商量、考虑、尚未确定的含义。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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