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网报道,记者昨天获悉,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
经过答辩、调查、听证、讨论等相关程序,北京律协对该7名律师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周翠丽等6名律师被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去年7月26日,北京律协接到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了受理审查程序。
据北京律协查实,去年9月5日起,周翠丽律师陆续在微博、博客上发布了案件当事人的通讯内容、会见笔录、侦查卷中警方拍摄的现场图片、律师的现场勘验报告,并且用文字形式披露了有关案件的情况、有关辩护人的辩护内容、鉴定结论等,对案发现场的有关视频内容进行了描述。此外,周翠丽律师还在律协审查期间,继续就李某某案件发布相关微博;在律协举行的听证会上,坚持认为自己在向有关机关反映意见未得到回复时,向媒体和公众披露案件信息、发表意见的行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