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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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蓝城小区的徐先生很不解

  徐先生在东郊海蓝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由于他一直在外面忙生意,房子一直闲置着。前不久,徐先生意外接到一张供电局的“罚单”,罚单上说,他在海蓝城小区的房子存在偷电行为,要缴纳28000元罚款。

  2011年,徐先生在东郊海蓝城小区购买了一套单元房,2012年底,开发商在将新房的钥匙交给徐先生。由于一直在外忙于生意,徐先生就没有顾得上装修住人,所以房子也就一直闲置着。考虑到空房还得交物业费很不划算,于是在今年2月28日,徐先生通过中介将房子租给他人。可还没等他去收取租金,却先收到了一张供电部门的“罚单”。罚单上说,他的房子存在偷电行为,要缴纳28000元罚款。

  徐先生说,这张罚单是供电局2月19日下发的,而房客是2月28日去他家看的房子。在此期间他的房子一直闲置着,从来就没有住人,怎么可能存在偷电行为,这让他很是不解,如今供电局已经将他房子的电表卸掉,锁了电表箱,不缴纳罚款房子的电是用不成了。

  昨天,记者来到小区,在徐先生家的电表箱上看到有一把印有“西安公变”字样的锁子。徐先生说,供电局告知他,他们在检查房子电表时,发现电表被动了手脚,电表下安装了一个“U”型环,在这样的情况下,从供电局输出的电在进入房子时,就无须通过电表可直接接入他家。由此,供电局断定房子存在偷电行为,并给他下发了罚单。

  小区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说,徐先生的这套房子的确一直没有人入住,当时供电局检查时发现偷电,他们也觉得有些奇怪,但面对现场的证据他们也没有办法。

  至于徐先生提出房子一直闲着,没有住人的说法,西安供电局客户服务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检测时确实发现电表数值不走,在这种铁证的情况下,用过多少电,根本无法查明。因此,他们根据《电力法》相关条例对徐先生处罚。至于是谁动了徐先生房子的电表,建议徐先生报警,通过公安机关去查明。(记者 张雷)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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