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原创

  华商网讯 3月11日下午,网友@纺西街 在微博爆料称,3月10日下午,自己和同事在曲江新区某大厦附近停车被城管贴了违法停车通知单,可执法日期竟然都是2014年4月10日。对于违法停车通知单“早产”一事,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对20张“早产”罚单全部撤销,车主可“当此事从未发生”。

  错误日期为执法人员失误导致

  11日下午5时许,华商网编辑致电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工作人员称此事系曲江分局一大队执法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同时要求全体执法队员按规范下达各类法律文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以“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服务群众。

  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曲江分局正在积极联系当事人,并争取当事人的谅解。

  核查共发现“早产”罚单20张 车主可当此事从未发生

  华商网编辑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获悉,经过查看副联再次核实,目前共发现有20张违法停车通知单日期写错。

  从网友发布的违法停车通知单上可以明确看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您做出人民币贰佰元行政处罚,请三日内持此单到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接受处理。”

  针对此事的处理情况是网友和车主最关心的问题。日期虽然写错了,但事实确实是违停在先,那么针对这种情况西安市城市管理局曲江分局又将如何处理呢?

  工作人员告诉华商网编辑,由于执法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处罚单上的日期写错,因此车主不需要在三日之内持单前往分局接受处理,同时还会对这20张违法停车通知单予以撤销,车主就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

  网友质疑城管撤销处罚过于草率

  网友@改叫LC 针对此事发表评论称,如果说城管按照相关规定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城管所言“当此时从未发生”是否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呢?如果符合规定,还请拿出证据来!

  网友@michael猫咪的快乐家园 表示,通过这次事件可见执法是否认真。这样的情况显然不合正规法律规定么?曲江城管这不是在用国家的钱给自己的失误买单。

编辑:王轶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