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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中院副院长雷钧

  他创建的“黄陵模式”让法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

  人物档案

  出生于中国苹果之乡——陕西省洛川县,成长于广袤的陕北高原。自认没有渊博的法律专业知识,无法成为法学理论的大家学者,但作为一名法官,有决心、有信心为司法事业尽绵薄之力助其健康前行。在改革创新的大时代,想做一名有思想、得尊荣、干实事的法律工作者、司法改革参与人。

  他是荣获2013年度“全国法治人物”称号的延安中院副院长雷钧。

  开通全国第一部“140”诉讼电话

  “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的突出问题。1997年,雷钧被任命为洛川县法院院长后,首先就解决这“三难”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1998年5月20日全国法院系统第一部“140”诉讼电话开通。

  随后,“140诉讼联络站”也建立起来,实现了全县中心乡镇的全覆盖,各行政村均成立了法院诉讼服务接待点,群众一个电话便可预约立案,案情重大复杂的,法官会专程上门提供诉讼服务。

  十多年前就已践行“法官制”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对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深入改革,要“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而早在2003年,雷钧在任职的黄陵县法院推行的“法官制”改革,已将上述司改理念、措施充分运用在改革实践中,并取得显著成效。其改革内容包括:推行法官制和法官助理制相结合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改革审委会议事制度,弱化院、庭长案件审批权,真正还权于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强化纪律监督和审判督查机制,制定并推行法官审判案件终身负责制。

  实践证明,以“法官制”为核心的“黄陵模式”改革,是对现行审判体制和审判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法官的独立审判职权和职业尊荣感被强化,审判组织的行政色彩被弱化,法官与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被明晰化,法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

  “一线审判模式”让法官走出法庭

  “马锡五审判方式”(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是中国法官和法律人的共同精神财富,然而在当代司法实践中,却往往忽视了对其内涵的深入研究。2009年春节刚过,雷钧就带着一班工作人员深入13个基层法院进行调研。

  经过半年多调查、走访,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而提出推行一种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与当前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的全新审判方式:“一线审判模式”。

  其核心在于通过实行“便民诉讼在一线、查明案情在一线、化解纠纷在一线、改革创新在一线、争创一流在一线”的工作方式,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涉土地权属纠纷等所占比例较大、最影响基层稳定的案件,法官和合议庭深入基层调查取证、现场调解、就地开庭和进行法律宣传。法官走出法庭,审判庭前移一线,在法官独立审判与司法亲民为民间建立了强有力的支撑点,司法审判人民性的本质得到彻底体现。

  本报记者王培民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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