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13日,华商网小编从西安中院了解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西安中院将于明日(3月14日)上午10时,在西安长乐中路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广场对被告人卢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和被告人杨某非法经营案,两起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届时请广大热心网民及微博粉丝前来旁听宣判。
2012年以来,被告人杨伟以贴小广告的方式,在西安大量收购各类药品。之后,被告人杨伟假借陕西省药材公司东城采供站(以下简称东城采供站)的药品销售资质,冒充该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将所收购药品销往西安顺天大药房汉城路店、大庆路店、陕西同一医药有限公司方新村店等14家药店,根据从其库房内查获的大量送货单向相关药店查证落实,自2012年初至案发,被告人杨伟向上述药店销售药品金额共计1086705.2元。此外,侦查人员于2013年7月9日在被告人杨伟租住的库房内还查获150多个品种的药品,货值181319.714元。综上,被告人杨伟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268024.914元。
卢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曾于3月3日上午在西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卢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保健品价值590万元。西安中院官方微博和西安法院庭审视频直播平台同时对该案庭审进行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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