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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见义勇为遇难捞尸人“挟尸要价”

  近年来,关于捞尸纠纷的新闻远不止这一起。

  2013 年 9 月 14日,广东省东莞市两名中学生在厚街沙溪水库不慎溺亡。在联系捞尸队的过程中,学生家长怀疑捞尸人坐地起价,拒绝付钱,双方引发了纠纷。

  2009年,湖北省荆州市3名见义勇为大学生不幸遇难,其遗体在打捞过程中出现的“挟尸要价”场景刺痛了人们的神经,这一事件也让捞尸这一特殊职业走进公众视野。实际上,捞尸很早就已在黄河和长江沿岸出现。从目前来看,我国在打捞遇难者遗体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机构或者设置,多数为民间行为。这些民间捞尸人或者打捞公司有无执业资质、营业执照,都并不清楚。专家建议

  行业混乱应加强管理

  面对溺水者家属的求助,从事捞尸的人们,是应先议价再打捞,还是以人文关怀为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说,作为这样的民间打捞公司来说,盈利可能是第一位的,“要求他们只做公益善事,是不可能的。不过,溺水者家人已经很悲痛了,打捞人也该多换位思考一下,打捞费是要收的,毕竟成本在那里,但不要收得太过分。”胡光伟说,目前来看,打捞尸体这个行业很多东西都不太规范,收费和管理也比较混乱,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对于捞尸者所说的行规“只捞出水面,不运上岸”,胡光伟认为,既然已经将尸体捞出水面,运上岸是顺手的一件事,“如果真的存在行业忌讳,他们也该事先说清楚。”华西都市报记者甘昕鑫李昶摄影吴小川 (记者 甘昕鑫李昶)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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